【重要公告】自106 年12 月1日起,首次申請或接觸科技部計畫之研究人員,應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2017年7月24日 14:00
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規定,計畫通過(開始執行)後,所聘首次接觸科技部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包含共同主持人、專、兼任助理、博後研究人員、臨時工),應於起聘日起3個月內完成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
依照本校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規範,學倫課程可採取以下認列途徑:
1.「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ethics.nctu.edu.tw)辦理之線上課程。
2.教師發展中心及教學資源中心辦理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3.各院系所學位學程及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學術倫理研習課程。
4.人力資源處、教務處及研究發展處或其他校方認定單位辦理相關學術倫理之教育課程。
前2-4款課程須經本校「教職員工學習發展系統」、「學術活動網」登錄並完成課程或由主辦單位核發修課證明後始得認列。
其他相關說明請見以下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