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學術倫理



•  學術倫理的定義

學術倫理(academic ethics)是學術研究的基本道德守則,也是學術社群對學術研究行為之自律規範,其基本原則為誠信、負責、公正。只有在此基礎上,學術研究才能合宜有效進行,並獲得社會的信賴與支持。

(節錄自國科會對學術倫理的七點說明及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


•  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的規範
1.研究人員的基本態度
2.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
3.研究資料或數據的蒐集與分析
4.研究紀錄的完整保存與備查
5.研究資料與結果的公開與共享
6.註明他人的貢獻
7.自我抄襲的制約
8.一稿多投的避免
9.共同作者的責任
10.同儕審查的制約
11.利益迴避與揭露
12.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的舉報
13.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的處理
14.學術機構對學術倫理的責任


 教育部明定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類型教育部明定
1.造假: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2.變造:不實變更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3.抄襲: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4.由他人代寫。
5.未經註明而重複出版公開發行。
6.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
7.以翻譯代替論著,並未適當註明。
8.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合著人證明登載不實、代表作未確實填載為合著及繳交合著人證明。
9.送審人本人或經由他人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審查人或審查程序之情事,或送審人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之審查。
10.其他違反學術倫理行為。



相關法規請點此參閱